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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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要求

(一)对原始票据的要求

1.报销票据(指发票、收据等)必须是国家税务或财政统一监制的合法票据,即:经营性单位的税务部门发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经营性单位的票据。发货票的报销期限为1年。

2.原始票据基本内容应填写齐全,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原始票据基本内容包括:接受票据单位名称为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票据开出的日期;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据实填写齐全经济业务内容,属购买商品、实物的,要写明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金额。以办公用品、文具、日用品、材料或以代码冠名的发票,应附由税控系统打印并盖有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物品明细清单,清单总金额必须与发票金额相符。

3.原始票据不得涂改、挖补,如发现有错,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若大小写金额有误或涂改,必须重新开具后方可报销。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财政部门规定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二)事先填写《签呈》并报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批复:

1.报销金额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水、电、气、暖、燃油费、通讯费、外包费、实习费等日常支出除外)

2.领取各项评审费、劳务费等(外聘课时费除外)

3.购置仪器设备、图书等固定资产

(三)事先需填写《审批单》并报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审批:

1.差旅费填写《差旅费审批单》

2.公务接待费(餐费)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

二、报销单据类型及用途

1.《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支出报销审核单》用于办理日常报销业务

2.《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借款单》用于办理各种借款(暂付)业务

3.《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差旅费报销单》用于办理国内外差旅业务

4.《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劳务费领取单》用于办理酬金和各类劳务费的领取业务

三、报销手续

(一)办理借款

1.借款人应为学院在职职工,借款人需填写《借款单》,按项目填写完整、用途明确,必须有借款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院长签章。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需附有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批复的《签呈》。

2.借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技术服务费等支出款项时,如大于20000元需携带合同原件,并附有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批复的《签呈》。

3.借差旅费需附有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批复的《差旅费审批单》。

4.借公务接待费需附有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批复《公务接待审批单》。

(二)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按照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内容应填写齐全,并由出差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审签后报院长审签。需附有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批复的《差旅费审批单》。外出参加会议报销时,需附会议通知。

(三)公务接待费(餐费)报销

公务接待费(餐费)报销按照学院《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时,填写《支出报销审核单》、《公务接待清单》或《招待费清单》,并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审签后报院长审签。并附有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批复的《公务接待审批单》。

(四)人员经费的领取

需填写《领取---费审核单》,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及院长签字。并附有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批复《签呈》。

(五)学生勤工助学劳务、奖助学金及退费领取

需填写《学生勤工助学劳务费发放单》、《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单》或《学生退费发放单》,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及院长签字。并附有发放明细及核对人签字,退费需附相关材料。

(六)加工费、修缮费、装修费、技术服务费等报销

工程款、加工费、修缮费、装修费、技术服务费等报销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需附合同,还需支付相应金额的印花税。并附有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批复《签呈》。

(七)一般业务报销

1.凡采购物品等或者借款后的报销一律填写《各项支出报销审核单》。按项目填写完整并按报销签字权限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院长审签。

2.购置材料:发票需写明所购商品中文名称及明细清单;一般材料、配件(用于套用、修理等)大于500元需由部门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购置办公用品,发票需写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及单价、数量。

报销金额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需附有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批复《签呈》。

3、购买仪器设备、图书等均应通过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方可报销。需附有经费主管院领导及院长批复《签呈》。

四、签字权限及流程:

(一)借款及日常报销

1.金额10000元以下:由借款人(经办人)部门(项目)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字。

2.金额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由借款人(经办人)→部门(项目)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财务处负责人→院长签字

(二)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报销

出差人(经办人)部门(项目)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签字

(三)领取各项人员经费

经办人部门(项目)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签字

(四)部门办公费报销

1、金额1000元以下:由经办人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字

2、金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经办人部门(项目)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字。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发货票的报销期限为1年。

2.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报销需院长签字。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  财务处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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