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医临政〔2016〕11号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差旅费管理办法


津医临政〔2016〕11号

关于印发《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馆、中心,机关各部门:

为保证学校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4]3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院制定了《天津医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6年4月1日   

附件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4]3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 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院长审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原则上不参加要求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或培训。确有需要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院级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副院级及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院级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发生的住宿费,按照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表)。

根据出差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同在各限额标准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三条 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 各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发生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往返机场交通费可凭据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按标准发放。


第六章 参加会议的差旅费

第二十条 教职员工出差参加会议(含培训),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不发放补助。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回学校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均回学校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七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 差旅费报销时应提供差旅费审批表、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八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16年4月1日   


附件天津市党政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xls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            2016年4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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